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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根据《2014年天津会计从业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旧<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津财会[2013]19号)文件规定,2014年作为过渡阶段,仍然实行统考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电算化科目分开考试的方式,在2014年12月31日前,统考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持“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仍然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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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0 22:27:0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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