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山东会计网校 > 山东中级会计职称 >

菏泽关于办理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菏泽市财政局
菏财会[2015]5号
关于转发《关于办理免试取得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办理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会〔201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程序
符合免试条件的会计人员,按要求填写《免试资格会计人员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驻地所在县区财政部门初审。各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初审后,连同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市财政局审核,并存档备案。市直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审核。
二、免试证书办理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及时查看办理系统,对取得免试资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限办理。
附件1、点击查看免试资格会计人员申请表

附件2、点击查看关于办理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1月20日
菏泽市财政局办公室

 

 

【免责声明和版权说明】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对转载的信息我们力求标明信息的出处,我们尊重作者的版权著作权,对我们转载的信息如有异议或有侵权或违法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会立即删除,对原创内容我们愿意支付适当的稿酬,联系方式:邮件:webmaster@jscj.com 电话:4008816886
更新时间2023-02-20 22:38:35【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添加客服微信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