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5日至12日
湖北武汉2014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5日至12日
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武职改办〔2014〕12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审计厅《关于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4〕15号)文件精神,经与市审计局商定,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全国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人事部、审计署人发〔2002〕58号和审人发〔2003〕4号以及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1)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审计理论专著、译著(主要执笔人),或编著审计理论技术管理书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应承担撰写任务5万字以上;
(2)主持或承担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人),有一项获得省(厅)以上优秀审计项目奖,有三项获市级优秀审计项目奖;
(3)在审计工作方面业绩突出,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上述条件中“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中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各级别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按照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规定,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审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本人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4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我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区分报考级别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网上填报信息。报考初、中、高级的人员均须在2014年5月5日9:00~5月12日16:00(逾期不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湖北省武汉市”),上传1寸近期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内,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现场资格审查与缴费。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在5月12日9:00~13日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现场办理报考资格审查与缴费手续。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报考资格审查与缴费手续。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破格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与缴费手续。
三、考务时间安排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现场缴费时间
2014年5月12日9:00—5月13日16:00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4年10月13日—10月17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
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初、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专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者,由全国审计考办核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用于申报评审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在3年内有效。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和鄂价费规〔2013〕162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高级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90元。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六、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武汉审计政务网(www.)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
武汉人才网()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