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资格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规定执行。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按照人事部和审计署印发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规定执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要分别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经所在地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持“申报表”(需单位盖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同版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2日—5月24日
四、报名地点
各县(市)、区所属单位到所在地审计局报名;市直各单位到市审计局人事监察教育科报名(市直机关办公楼936室)。
注:预报名人员可加入审计师考试群,便于联系与管理。
QQ群号:220876433.
联系电话:024-72681739
联系人:张 帆 廖春晓
附件: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关于2013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事宜的通知